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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艺术品市场需把好版权关
时间:2017年05月26日 作者:侯伟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我曾经在一个拍卖行看到一件作品。这件作品与我创作的某一件作品很相像,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甚至我都鉴定不出它是复制品。侵权复制品大量存在,这也是我至今不敢授权他人开发衍生品的重要原因。”近日,主题为“尊重艺术原创,发掘版权价值”的艺术品版权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会上,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工笔画研究院院长何家英发出这样的感慨。
与何家英相同,在聚集着约2万名艺术家的北京宋庄,艺术家们也正遭遇侵权盗版的烦恼。为此,北京市版权局联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日前在宋庄举行了版权保护论坛,邀请版权保护方面的知名专家、律师、版权中介组织、艺术家代表就文化艺术品版权保护议题展开了研讨,相关专家针对当前版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等进行了现场解读。
近年来,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交易日趋活跃,一些艺术家甚至建立了版权运营团队,艺术品版权逐渐为市场和资本的重视。但同时,受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侵权仿冒复制品不断涌现,艺术家日益受到版权侵权的困扰。
令人欣喜的是,很多权利人已经意识到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北京市为例,2016年北京市版权登记量达到69万余件,其中美术作品高达2万余件,同比增长了300%,这表明艺术作品权利人认识到版权登记的作用。虽然一些艺术家具有了版权保护意识,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着作权法仍然很有必要,从而让更多的从业者认识到版权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还可以通过司法、行政等保护,多方合力遏制艺术品市场侵权盗版的乱象,让艺术市场呈现勃勃生机。
艺术作品侵权多发
今年3月,艺术市场研究机构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联合知名艺术市场信息公司Artprice发布的《2016年度艺术市场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艺术品交易额达到47.92亿美元,以38%的市场份额位居全球第一位,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艺术品交易市场。
不过,艺术品市场交易空前繁荣的同时,也隐藏着版权隐患。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表示,国内艺术品市场制假售假活动猖獗,网络未经授权使用、艺术衍生品非法复制现象层出不穷。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也认为,目前艺术品市场盗版现象很普遍,并呈现平台化、专业化、流水线生产的特点。
那么,艺术品缘何成为侵权的高发地?阎晓宏认为,造成这种现象有多方面因素,比如,行政部门执法打击力度有待加强。虽然政府不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但力度还是不够,尤其是在艺术品市场领域,很少追究侵权者刑事责任。如果不改善这一状况,那么艺术品侵权现象将很难得到有效遏制。再比如,艺术家缺乏足够的时间、精力,以及版权专业知识去维权。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看来,艺术作品版权纠纷案件,往往存在着举证难问题。而作者举证难,很重要的原因是作者不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这表现以下几个方面:没有在作品上署真名;没有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没有对创作过程留痕,保存所有证据材料;合同创作约定不严谨,没有标明合同作品使用的时间、使用的方式等。
记者还了解到,艺术家维权意愿不高也是艺术品市场制假售假频发的原因之一。由于书画等艺术品市场一直就存在着真假并存的现象,而书画艺术家和作家不同,版税收入并不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此外,国内对于艺术作品侵权的赔偿额较低,比如一些摄影作品网络侵权纠纷中,权利人即使胜诉了,但单幅赔付金额太低,无法抵偿艺术家维权付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多方合力遏制盗版
艺术市场存在的侵权盗版,不仅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艺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应对侵权盗版的挑战,行业积极探索解决之道。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认为,保护艺术品版权,政府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着作权法。很多艺术家专注于艺术创作,对着作权法了解不多,甚至根本不了解。在全社会普及着作权法,可以让艺术家意识到着作权法可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同样认为,保护艺术家作品版权,应该加强对艺术家的版权培训,既有利于他自己维权,也有利于防止创作的侵权风险。
如果艺术家创作作品能找到明确途径来证明出处,将有利于解决盗版问题。雅昌艺术品鉴定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丽介绍,该公司创新开发了“中国艺术品鉴证备案服务”,通过艺术家本人和科技鉴证,完成对艺术品身份信息的锁定。同时,公司帮助艺术家进行作品版权登记,为每一件艺术品建立唯一、权威、可追溯、可查询的“身份证”信息,从而最大程度保护艺术家权益。截至2016年6月,已有3000余位艺术家、6000余位藏家加入到雅昌鉴证备案项目,进入鉴证备案基础数据库的作品多达10万件。
保护艺术作品版权,行业协会也在努力,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下称艺委会)就是其中之一。阎晓宏介绍,艺委会自2016年成立以来,整合社会资源,为艺术家和艺术机构等版权权利人提供着作权保护、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版权推介等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未来,中国版权协会将继续努力,以艺委会为依托,加大侵权盗版打击力度,为建立良好的艺术市场环境而努力。
林子英建议,艺术家在进行作品创作时,最好署真名,保存有关证据材料。如果艺术家版权受到侵犯时,艺术家可以通过行政和司法等维护权益。在司法保护方面,由于我国的司法保护环境还有待完善,艺术家在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同时,为使自身利益能够通过诉讼实现,艺术家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此外,为使侵权行为不尽快扩张,影响自身实际利益,艺术家还可以申请行为保全。这些途径都能实现艺术家权利的最大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