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结束后,梁先生发现其两件价值近千万的收藏品“不翼而飞”,因此与北京宗兴瀚博拍卖有限公司对簿公堂。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判决拍卖公司返还梁先生拍品或赔偿986万元。
梁先生是收藏爱好者。2009年4月,他与北京宗兴瀚博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同日,梁先生将86件物品交给对方,对方签字认可。后双方协商确定拍品中的斗彩缠枝莲蒜头瓶的拍卖底价为1800万元,起拍价为980万元,粉彩花鸟纹瓜棱水丞的拍卖底价为6万元,起拍价为2.8万元。
2009年5月,拍卖公司举办了一场拍卖会。拍卖会上,梁先生有8件物品拍卖,斗彩缠枝莲蒜头瓶等78件物品流拍。
梁先生称,随后,他在清点对方返还的流拍物品时,发现缺少了斗彩缠枝莲蒜头瓶及粉彩花鸟纹瓜棱水丞。
庭审中,拍卖公司称,已剩余的78件流拍物品全部返还给了梁先生,梁先生的起诉没有道理。
法院审理认定,拍卖公司接收委托拍卖的物品后,有责任保管拍卖物品及将流拍物品返还给客户,拍卖公司的说法没有证据证明。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