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在北京联合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30周年暨修订1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路甬祥指出,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30年来,文物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同时,文物工作在实践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努力。他强调,要增 强依法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文物事业发展;要提高文物工作科技水平,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要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为文物事业 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介绍说,截至2012年,我国现行有效的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数量已达500余件,已经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加入有关国际公约4项,签署双边协定15项。
在过去的10年间,文物部门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至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险情基本排除;西藏布达拉宫、山海关长城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顺利完工,山西南部早期建筑、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等取得阶段性成果;配合三峡工程、西气东输工程开展的考古和文物保护项目基本完成;我国成为唯一连续 10年“申遗”成功的国家,世界遗产总数已达43项,居世界第三位;全国博物馆体系布局逐步完善,总数达到3415座;“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重大科技专 项成果突出,17个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和2个科技创新联盟相继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