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近日颁布了《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第二批)》。国家文物局之所以制定限制出境名单,主要就是为了防止著名书画家的作品流失国外。而由于《文物保护法》中并没有对文物进行明确的定义,因此在具体操作中,这个名单就成为了是否文物的实际区分。
季涛(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
不影响画家作品交易量
限制出境的名单充分表明了国家对那些去世的艺术家生前艺术水平和社会地位的认可。因此,对于艺术家及其后人来说,能进入到这个名单是十分荣耀的事情。但列入2013年限制出境范围的画家程十发的儿子程多多谈到这一问题时说道,“对于父亲的代表作品限制出境,这在我个人来看,纯粹的艺术品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人们都可以欣赏,比如对于西方优秀的油画作品,我们也希望可以收藏和拥有”。他更愿意看到父亲的画作被全世界更多的人群接受和喜欢。对于某些著名画家的亲属,也许他们更看重画家作品的进一步宣传和推广。
对于国内中国书画作品拍卖市场来说,国家对作品不许出境的政策不会影响到画家市场价位的提升。表面上看,限制出境似乎会影响画家的交易量,但实际上,这些年来,进入这个名单的书画家的作品价位都已经十分稳定地攀升着,买家基本上也都在国内。
代表作划分尺度模糊
拍卖企业的业务主管们对限制出境的名单必须要了然在胸,这样才能准确制作出拍卖图录,以提醒买家注意到成交后可能面临出境的限制问题。繁琐的名单确实会给拍卖企业增添很多麻烦,尤其在对“原则上”、“代表作”的尺度把握上会更难一些。当然,尺度就取决于来拍卖行审查拍品的文物局专家的主观认定了。因此,这些划分不够细致,掌握和尺度弹性很大,随意性过强。
建议“限制出境”的规定是不是应该再细分一些,比如对陈逸飞的作品,他是油画家,但原则上不准出境,是指他的“乐手系列”不准出境,还是“水乡风景”作品不准出境,还是“藏族人物”系列?原则是什么,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限制艺术品出境的标准,主要是依据书画家的艺术成就、国内存世的稀缺性等条件。在人们心中,对建国前各历史朝代的书画作品,不能出境,都有着非常明确的法律观念,对建国后书画作品的限制出境,观念并非十分清楚。对于国宝级艺术大师的作品,人们也许都愿意将其珍藏在国内。但是,国际艺术品的交流和收藏趋势,早已突破了传统的国界限制,过于限制艺术品的流出,似乎与这一发展趋势相背离。
限制出境或影响文化输出
由于文化上的差异,目前国际上对于中国书画了解很少,中国画在国际艺术品市场上远远得不到像国内那样重视。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经济大国,未来更有必要成为一个文化大国。此时,广泛输出中国的文化与艺术,向世界普及中国书画艺术的知识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而文物局限制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出境,也许会影响这种中国文化艺术的输出。因此,文化保护还是文化普及输出,让优秀中国艺术品在国内收藏还是放到世界各国去收藏,文物局如何在两难中选择?既要将好作品保留在国内,又要让世界更多、更快地了解中国文化,都是值得政府重视和加以合理权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