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具有目前世界上架构最完整的文化产业税收扶持政策。在法国公众场所或沙龙中举行的有益于公民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可以免税;对于一些新创作的戏目以及新编的古典作品,在演出140场之内,税收减免70%;对于某些实验性艺术活动和高雅音乐会以及赴国外的艺术演出,同样也享受一定的减税优惠;但是,对于那些经营色情内容的演出活动以及放映色情片的电影院则征收高税,税率有时高达70%。
一是对出版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国家图书中心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图书产业的特殊税制,图书产业中有两个税收是由国家图书中心集中起来再回报给该产业的,分别是由“出版人”上缴的0.2%的图书营业额税和由出售复印机的商家上缴的3%的复印机营业额税。这两个税收占据国家图书中心年度预算的80%左右。2003年国家图书中心共有2760万欧元的收入,82.2%来自税收。法国报刊企业还享受3种优惠税制,即报刊产品的增值税率仅为2.1%,报刊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减免,职业税也可获得减免。
二是对艺术品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在法国艺术品产业上最主要的税务是艺术家个人所得税、艺术品交易的增值税和进出口增值税。首先,艺术家个人所得税制属于自由职业者税制范围,其定位属于非商业性盈利。这种盈利必须是通过艺术家的智力活动获得,不能依靠他人的劳动(例如不能雇佣员工),也不能使用商业手段(例如广告等)。艺术家申报和计算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首先是特殊申报制度,条件是艺术家的年收入少于2.7万欧元的,则艺术家收入的37%可从收入中减扣不用上税;其次是两年收入详报制。法国所有年收入超过2.7万欧元的艺术家必须使用该制度,这个申报方式的好处是如果艺术家的收入两年合计可以享受到37%的免税比例,那么可以少纳个人所得税。法国税务部门同时规定,艺术家所获取的奖项和奖金可以有条件地被纳为免税收入,条件是所获得的奖项必须来自于艺术家的一幅作品,而且奖项由一个独立评审会颁发。
另外,艺术品产业经营的增值税计算方式是在商品最后卖给消费者的价格上提成,但是在艺术品产业里的增值税享受特殊的减税待遇。在法国艺术品交易市场上有3类情况可以免除增值税:年收入少于3.7万欧元的艺术家、卖给古董商艺术品的个人(不属于商业行为)和协会、基金会出售艺术品,在这些交易中,卖方不用上缴增值税。艺术品产业除了可以享受特殊税制外,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使用优惠税率。法国税法第98条A规定:“7类艺术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5.5%的特殊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