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辰
我们生活中的公共空间并不是一个单一自足的空间,它由环境构成,与人群和社区有密切关联。它的出现和形成都是社会公共交往所需,它并不仅仅是物理形态,而是社会关系与社会美学的交汇点。对公共空间,如果我们不能以现代文明社会的有机形式去理解,那么它会变成私利的占有或扭曲的表现,它必须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诉求,是社会文明象征的载体。它外形为时空的表现——由建筑、地形、风光、人群、植被等所构成并显现着历史的痕迹,但它内在的是传统与价值、文明与观念、时代与美学的表现。
因此,对公共空间的建构和塑造并维护是文明社会的实践行为,是人本精神的完整体现。那么,具有公共空间中的艺术,则为公共艺术;传统上,以经典雕塑为主,而在当代社会,则因公共艺术与文明理念的同步,它扩展为多形式、多媒介、多层次的艺术方式。它首先展示的不是个体的孤立,而是与环境的协调和互补,甚至是对环境中的公共空间的重新创造。一般也因公共艺术的体量和展示在公共视野内,它又具有公共视觉性的特征,它对公共形象与环境的影响无与伦比。所以,公共艺术具有超级视觉的作用和影响,呈现着强迫性的公共观看。对此,需要在公共空间建立公共艺术的人以及为此创造公共艺术的人,都必须高度重视之,缜密施行。
曾振伟留学日本,研究公共艺术,行之有年,倡导公共艺术首先是社会公共性的理念,它不是个体艺术家的主观性干预,即便是最具性格与形式的艺术家的作品,当放置在公共空间的时间,它必然发生语境的变化和改造,它是以公共空间为首要对话的前提。也就是说,它在公共空间的设立是与社会的公共对话为主的,它的立意和形制皆有社会属性在里面——它与个体的艺术作品创作有着性质上的区别。所以,作为进入公共空间的超级视觉对象——公共艺术就成为综合因素的创造物,既有视觉上的与环境协调一致和深化,也应该具有人文的象征寓意,同时它的特殊形式美学也要细加研究,富有现代的视觉观赏经验。
曾振伟即是以此理念来践行着自己近些年的公共艺术创作,也因此在众多的公共环境与空间里创作了大型的公共作品。它们展示了新的公共艺术的视觉性和公共美学价值,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馈,增加了这些公共空间的新的魅力和吸引力。有此故,它们也昭显了公共艺术不完全等同于常规的艺术创作,其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都需紧紧思考公共空间的公共价值才可以施行。在此,曾振伟的这些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讨论当代公共艺术的案例,也因此促进我们深入推动公共空间的艺术发展。
是为序。
2016年5月1日 于北京中央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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