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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华夏之星·全国书画人才海选大赛”征稿
一、宗旨: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倡导文艺为人民大众服务的精神,为全国的广大书画爱好者搭建一个展示才艺的大舞台,弘扬传统文化,鼓励创新发展,发现“隐居的世外高人”,推出“布衣明星”,中国书画报社精心策划了“华夏之星·全国书画人才海选大赛”活动,面向全国,选出杰出书画人才,以“华夏之星,书画爱心”为主题,让艺术贴近人民,温暖百姓,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使“华夏之星”成为一个轰轰烈烈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成为全社会一个耀眼的文化精品工
二、征稿:
1.公开征稿,通过作品选拔出获奖人才。全国各省市、港、澳、台地区的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谢绝中国书协、中国美协等国家级会员参与此次活动。
2.书法、国画共设十大类别。
书法类:①楷书;②行书;③草书;④隶书;⑤篆书。
国画类:①人物画;②花鸟画(含花卉、禽鸟、走兽、虾蟹、昆虫等);③山水画;④新题材画(人物、花鸟、山水三科未能涵盖的国画作品,如机械、抽象画等);⑤临摹画(以历代名家名作为主,不含在世画家作品的临摹。稿件背面用铅笔注明出处)。内容要求健康向
3.作品规格:一平方尺至八尺整纸之间均可,但最长不超过八尺,不需装裱。扇面、手卷等特殊形式不受长度和装裱限制。
4.征稿时间:5月1日至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5.投稿请邮寄至中国书画报驻北京记者站:(100069)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东滨河路2号院7号楼0210室。收件人:王烨电话:010-51375208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参评类别、作者姓名、联络方式。个人投稿数量及类别不限,谢绝来访。
6.不收任何费用,未入选作品一律退稿,获奖作品不退稿。作者寄稿时,附空信封一枚,填写清楚退件地址、收件人等信息,贴足邮票,以备组委会挂号退件。未寄退稿信封或因信息不清、邮资不足等原因无法退稿者,视为放弃退稿。11月30日前退稿工作结束。
三、颁奖:
1.颁奖典礼拟定于2012年12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2.共设二个奖项:①杰出人才奖:每类作品产生十名,百名杰出书画人才同时获“华夏之星”称号;②优秀书画人才奖:每类作品评出若干名,具体数量根据来稿质量确定。要求获奖者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对于大力支持本次活动的协办单位,积极推荐人才参加活动的个人和单位,颁发贡献奖。对于富于爱心作出成绩的个人颁发“爱心大使”证书。欢迎各省市县的书画组织和我们联系,组织选送作品;欢迎所有爱好者参与海选。
4.百名杰出书画人才获奖者将作为主办单位特聘书画家。主办方为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及奖品。
5.奖品:杰出书画人才,获得由宜兴紫砂名家陆顺大、赵信军、王晓霞、徐进、盛伟、张年同、孙晓丽、应兴君、孔根大、陶嫣燕、史瑜婷手工制作的“华夏之星”紫砂壶一把;若干优秀书画人才,获得画家曹天文在景德镇绘制的“华夏之星”青花瓷纪念壶一把。
四、宣传:
1.《中国书画报》刊登全部获奖名单及杰出书画人才获奖作品,并选登部分优秀书画人才获奖作品及来稿。
2.出版专辑,刊发全部获奖作品。
3.各大专业新闻媒体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