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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顾恺之到博伊斯:艺术的使命或使命的艺术
但其实,不管是早期的艺术或者当下的艺术行为,其目的性都是非常明确的,只不过它们实现目的的出发点和手段、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已。或者说,从魏晋南北朝时期以顾恺之为代表到作为当代艺术关键人物的德国人约瑟夫·博伊斯(JosephBeuys)这一类型的艺术或者艺术行为中,艺术的“纯粹性”是根本就不存在的,艺术对他们来说就是工具,而这一古一今的差异在于一个试图发现艺术可以用来做什么,而另一则试图将某种事物以艺术的名义来进行表达。
也就是说,在顾恺之时期,艺术家们更多地关注着艺术的使命,而在当代艺术这里,人们更多的试图给使命以艺术。但在身份认定上,试图发现艺术使命的顾恺之们在其时,本身却大多地不是作为艺术家而是文人士大夫而存在着的,而我们当下的这些自我担负着某种使命感的艺术行为主导者们的身份却是理当然被认定或自认为艺术家的。
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总结了在当时人认为的艺术目的:“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然后又引曹植之言对此进一步予以言说:“观画者,见三皇五帝,莫不仰戴;见三季异主,莫不悲惋;见篡臣贼嗣,莫不切具;见高节妙士,莫不忘食;见忠臣死难,莫不抗节;见放臣逐子,莫不叹息;见淫夫妒妇,莫不侧目;见令妃顺后,莫不嘉贵。是知存乎鉴戒者,图画也。······图画者,有国之鸿宝,理乱之纪纲。”
宋代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中则言“制为图画者,要在指鉴贤愚,发明治乱。”这基本上还是张彦远的表述。
(图1)《女史箴图》 顾恺之
鉴戒贤愚的目的典型地出现在中国早期的人物画里面,《女史箴图》(图1)、《列女仁智图》、《女孝经图》、《历代帝王图》、《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图》等等莫不强烈地表达出艺术家的努力,而它们指向的都是一种集体性的利益,也即道德的、伦理结构的目的。
在他们看来,这些艺术根本的就是“成教化、助人伦”,画的作用在于如何通过视觉的传达来进行一种引发精神的规诫作用,其最终目的则在于社会伦理结构的正常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