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到乡下采风,发现人们对“准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准文物”遭受破坏、损毁情况较为严重。
这里说的“准文物”是指那些还没有申报文物保护或当地政府部门缺乏文物保护意识没有及时申报而又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社会价值的古物或古迹。譬如这次笔者到电白区霞洞镇采风见到的古石柱、古石船就属于这类“准文物”。
据史料记载,霞洞镇在隋唐时为良德县地,部分为南巴县地。是冼太夫人夫家及后裔聚居地,留下了大量和冼太夫人家族有关的文物古迹,如冯家村、晏公庙、冼冯后裔墓葬群、汉人坡(“看人坡”)等,其中更具文物价值的还有纪念冼太夫人当年跨海赴琼的九支石帆、石船。
石帆也叫石柱,即古石柱,霞洞人形象叫它企石,也有人叫它船杆、桅杆。古石柱、古石船是电白区霞洞古镇的历史文化古迹,据推测分析,已留存有一千多 年的历史。玛雅文明有纪年古石柱,霞洞古镇有古石柱、古石船。霞洞自隋唐以来主要为“俚人”聚居地。寻找俚人踪迹,了解俚乡文化,探究古镇文物文化,对古 石柱、古石船的考察必不可少。
可惜的是,如此重要的极具价值的“准文物”长期得不到关注与保护,被人为随意移动、损毁,甚至部分已消失。
据电白新县志记载,“古石柱、石船位于霞洞镇浮山岭之阳。每根石柱下配置石船一艘。原为9付,现存7付。自浮山岭西麓的新建至浮山岭东麓的古城,在 长15公里的弧形线上以3至4公里不等的距离排列。”(《电白县志》2000年版第913页)近期我几进几出霞洞,还找了向导带路,专门去探寻过古石柱古 石船。最后只找到三付古石柱古石船(其中有一处的石船已埋在田地底下),另外三处单有石柱,石船无影无踪。这三条石柱或放倒,或移动,或被打磨成小石碾, 其状惨烈。其中在“冯家村”附近坡地的那条古石柱被移到小水沟上架桥,那艘石船原先在村民坡地上,村民以妨碍耕种为由,你推我移,最后埋入地下,现在看不 到了。
古石柱、石船命运如此,其他“准文物”甚至文物的命运也应引起大众关注。为此,唤起人们文物保护意识,拯救“准文物”或文物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如何对古石柱、古石船这类“准文物”或其他文物加以保护呢?笔者建议以下: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教育,让村民了解破坏“准文 物”或文物是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破坏行为的惩戒力度。2、职能部门抓紧对“准文物”的申报工作,让“准文物”有正式的身份证。3、对遭受破坏的“准文 物”及时修复。4、把霞洞的古石柱在原位置竖起来,把石船找出来,恢复放到原来位置,并在每一处的古石柱古石船旁边加上文物景观铭牌说明,让古石柱古石船 成为一道俚乡特色的亮丽景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