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峰:拒绝修改作品
展出开幕前,冯峰收到广东美术馆通知,要求修改其作品。冯峰小组与美术馆沟通后,将原本地上摆出的LOGO修改成堆成一堆,没有字母的形状,只是一堆金色的“狗屎”,地面没有图形化的含义;墙上的霓虹灯,加了“BU”两个字母,读起来就是“不是狗屎”。
“我们觉得做了这样的调整就算可以了,所谓涉及到的LOGO形象已经完全改变了。”冯峰认为,赞助商进入展览、美术馆组织展览和艺术家参加展览,在中国的历史并不长,大家都在相互学习共处的艺术,因此适当地做了一些妥协。
“但美术馆居然在展览开幕后发律师函要求艺术家改作品,你们还是美术馆吗?我觉得这是我不能接受的、很荒唐的事。”冯峰说,在开幕前一个月就把方案提交给美术馆,美术馆审核确认方才签约。
冯峰说,从来没听说哪个艺术家的作品被审核确定后,因为赞助商的要求被修改,“这是很可怕的事,意味着赞助商可以决定美术馆的方向,也可以决定艺术家的作品并干预艺术家的独立创作”。
作品被要求修改,又接到馆方法律顾问律师函要求作品再做修改,到最后作品被“围蔽”,冯峰在微博上称,拒绝修改作品,若美术馆方面继续要求修改作品,他将退出展览。
美术馆:暂做围蔽处理
广东美术馆馆长罗一平告诉早报记者,该作品尚未退展,目前“一直在跟艺术家接洽,只是要求修改作品”。
根据冯峰提供的广州美术馆常年法律顾问——广东捷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显示,要求他修改作品的理由是:同时参加美术展览的参展者爱马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认为,美术馆未经爱马仕企业基金会同意,在二层7号展区出现了爱马仕商标图案和品牌名字等,爱马仕基金会为此进行维权,要求将爱马仕拼音LED灯从二层7号展厅的展区内全部撤下,不能只撤下若干字母。
律师函还称,在未做妥善处理前,美术馆方将先对二楼七号厅做围蔽处理。对此,2011成都双年展总策展人、中国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副教授吕澎表示,应尽量让赞助方同意策展人的基本思想,也要在不伤害艺术的条件下满足赞助人的要求,关键是做法。
“我知道冯峰的作品比较敏感,赞助方是不应该有权力修改的。公司可以赞助一个展览,但不能决定展览里的作品具体怎么做,要通过美术馆去转换这个意见。美术馆如果觉得学术上、政治上没有问题,就不应该干预。如果美术馆听凭赞助商的话,那要美术馆干什么?赞助商自己去造美术馆不就可以了。”
爱马仕公关部的陆小姐在电话中告诉早报记者,冯峰的作品被屏蔽或者围蔽,是参展商跟美术馆之间的行为,“跟我们没关系”。同时,她否认爱马仕为展览赞助商,只是一个参展商而已。至于为何广东美术馆宣传称爱马仕是赞助商,陆称“这当中肯定有误会,我也不方便现在回复”。
不过,早报记者发现,广东美术馆官网显示,爱马仕基金会为该展览的赞助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