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称,萧元并未拍卖的那些画作经评估价值7000多万元。萧元的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所举的画的真伪和价格认定有缺失,需要重新鉴定。其中在萧元家中搜查出的一件八大山人的花鸟画,就曾有两家鉴定机构给出相差甚远的估价。
萧元在庭审中解释说,这件作品在1983年全国流动文物鉴定时就有争议。2014年12月,广州市反贪局请广东省鉴定委员鉴定,认定这件作品的价值为4500万-5000万元,而广东省文物站则认为其只值10万-12万元。萧元曾于2004年将这幅画交给嘉德拍卖的业务人员,后者以笔墨、款识、印章都有问题拒收。
萧元在公诉人提问时表达了对学校、同事和家人的歉意,他还表示愿意拍卖自己全部财产,积极赔偿损失,包括其收藏的艺术品。
据悉,萧元于2002年调入广州美术学院,享受正高级职称,通过广美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取得了研究生导师的资格。但在2007年暑假,其同事、广州美术学院美术史教授邵宏指责其职称“不属于高校教师系列”,萧元一度被取消研究生导师的资格,其后又恢复。不过也有人指出,邵宏如此做的原因是因为萧元在2007年9月27日曾在广美的中层干部会上严厉批评了邵宏的胡乱行政,令后者怀恨在心。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
萧元简历
萧元,湖南宁远人,1957年11月出生。1987年从武汉大学哲学系毕业。此后长期从事写作、出版和美术史研究。发表出版多部文学评论集,2001年开始以“北方”为笔名发表小说。著有《萧元文存》四卷。
1988年起历任湖南人民出版社政治理论室副主任,湖南文艺出版社小说室副主任、主任;1998年至2002年任《芙蓉》杂志主编。
萧元曾出版多本美术史论著,有《莫奈》(与人合作)、《书法美学史》、《做壹年——谢德庆行为艺术》等。2002年10月从《芙蓉》主编、编审任上调往广州美术学院,任该院图书馆馆长、美术研究所研究员和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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