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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振兴计划公布 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
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适应文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高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去年以来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文化的特殊优势和特殊功能,也给文化产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条件,为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结构、逆势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将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其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将会拉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出积极贡献。
《规划》提出了到2011年末文化产业发展要在现有基础上实现五个“进一步”的目标,即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围绕这一目标,《规划》提出在当前要着重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扩大文化消费、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和扩大对外文化贸易等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振奋人心,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落实好《规划》,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体制机制的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要大力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新型文化市场主体。要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推动文化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和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打造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要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要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落实好《规划》,要靠政策的大力推动。要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地区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我们有理由相信,《规划》付诸实施,必将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一个崭新阶段。时代赋予了重大机遇,我们要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