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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以原谅一切,除了天才?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作者: 来源:网络
   【编者按】同样喜欢“搞事情”的艺术家惠斯勒和艺评家罗斯金因为一张画对簿公堂,法庭上,惠斯勒的自我辩护妙语连珠,堪称“段子手”:“这幅画不是我两天的劳动,而是我一生的修为”。这桩诉讼也代表了新旧两种艺术观念的冲突。罗斯金主张艺术要与生活结合,要反映大众的生活吁求和审美情趣;但惠斯勒则坚持艺术与生活分离,为艺术而艺术。

   当年作为学生陪罗斯金参观惠斯勒画展的王尔德说过,公众是宽容的,他们可以原谅一切,除了天才。后来,王尔德背叛师门,成了“为艺术而艺术”观念的扞卫者。不知是不是受了惠斯勒段子的蛊惑?
 
黑与金的夜曲:坠落的烟火,詹姆斯•阿伯特•麦克尼尔•惠斯勒,1875,底特律美术馆藏
 
   爱惹事的人,最怕的事是没摊上事,譬如艺术家惠斯勒和艺术批评家罗斯金。1877年英国格罗斯威农画展上的一幅画,满足了两人共同的需求——来事了。

   这幅画叫《黑与金的夜曲:坠落的烟火》,其作者,没错,就是美国出生、俄国长大、法国求学、最后定居在英国的艺术家惠斯勒。

   光看艺术家的履历,你就明白,他是一个多么难缠多么绕的人。而满足艺术家的,确切说,是艺术家自我满足的画,同样是一幅很绕很难缠的作品:昏暗的色调、凌乱的笔触、不严谨的构图、无厘头的细节,以及只有精神分裂症患者才会喜欢的混沌意象……

   惠斯勒先生是在挑衅公众智商吗?一个有着基本社会责任感的人,都会暗自发问。而脱口说出这层意思的人,是一位有着极强社会责任感的艺术批评家罗斯金。

   有着极强社会责任感的艺术批评家,是对罗斯金先生委婉的称谓,当时理论界评价他是一个“有着怪癖的激进主义者”,简而言之,也是一个爱惹事的人。

   让两位实现期待已久之PK的,是画展结束前一天。艺术批评家罗斯金带着自己的学生王尔德,踱进了展厅。边走边说(骂),指指点点,那是当然的喽。而后,这对师徒的脚步停留在了《黑与金的夜曲:坠落的烟火》展位前。节奏如下:批评家驻足-观望-摇头-开火:成何体统,这也叫画?!

    如果就这么骂一句,事情不会如此精彩。憋不住气的批评家,不久后在一本公开发行的小册子里系统化理论化地表达了自己的观展体会:为了惠斯勒先生着想,也为了保护买家,库茨·林赛爵士不应该将这样的作品引入画廊,该画作者缺乏修养的做作近乎存心欺诈。以前,我曾见识过很多伦敦东区粗汉的行径,但从未想到,一个纨绔子弟,把颜料罐打翻在画布上还要观众支付200基尼,实在是一种欺骗!

   应该说,这是一篇观点鲜明、言词犀利的评论,尤其是“指名道姓地批评”这一环,值得当代许多将“文艺表扬”打扮成文艺批评的文艺批评家们好好学习。

   不得罪人的批评,叫什么批评?不消说,罗斯金的批评文章果然得罪了人,一个不好得罪的人——画的作者惠斯勒。
 
惠斯勒
 
   惠斯勒的反击,符合爱惹事的人的行事风格,他一纸诉状,把大批评家罗斯金告上了法庭。开庭时间是1878年。

   伦敦白区法院受理的惠斯勒诉罗斯金侮辱名誉案,在法律史上乏善可陈,一堆文人间的口水罢了。但在艺术史上却值得大书特书,至少,这算得上是一堆充满艺术含金量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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