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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以原谅一切,除了天才?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作者: 来源:网络
普遍认为,这桩诉讼代表了新旧两种艺术观念的冲突。罗斯金主张艺术要与生活结合,要反映大众的生活吁求和审美情趣。他喜欢的画家是学院派的透纳,他喜欢的作品是透纳的泰晤士河系列;相反,惠斯勒则坚持艺术与生活分离,为艺术而艺术。艺术在他看来是高度个人化私密化的体验,有炫技的意思。拿他自己的话说,“绘画不应该浓墨重彩,而应该像一片窗玻璃上的呼吸。”
母亲,被认为是惠斯勒最出色的作品,画面倒不像一片窗玻璃上的呼吸。
就画面而言,《黑与金的夜曲:坠落的烟火》的确实践了惠斯勒的艺术理念,它太像哈在窗玻璃上的气了,夜色、星辰、河流、人物在朦胧中混作一片。
不过,《黑与金的夜曲:坠落的烟火》这幅朦胧的作品,在法庭引起的控辩却是言辞明快、对峙尖锐。相关庭审记录,可以在许多艺术理论的史料中找到。
值得一提的是,惠斯勒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充分体现了他作为“波西米亚人”的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他的有些辩词,其机敏、生动、幽默,堪称金句——
首席检查官问:惠斯勒先生,您挥洒这几笔(画这幅画)要花多少劳动时间?
惠斯勒答:我“挥洒这几笔”,据我的记忆,大概是一天。后来,我大概又用一天在上面补了几笔。
问:噢,我的天,两天的劳动,您居然要价200基尼?
答:不!索要200基尼的不是我两天的劳动,而是我一生的修为。
…………
问:惠斯勒先生,此刻您能告诉我,这幅画究竟美在哪里吗?
答:不,我不能,您说,音乐家能让聋子听见音符吗?
…………
——只要不是瞎子,恐怕谁都看得出,不论惠斯勒的《黑与金的夜曲:坠落的烟火》是不是一幅杰出的画作,画家本人倒肯定是一位天才的段子手。据说,惠斯勒常会突然放下调色板,冲到报社去润色一句讽刺人的妙语!
正是由于在法庭上的妙语连珠,使得段子手最终赢得了官司。法庭判段子手获得了四分之一便士的赔偿金,附加判决是原告被告平摊本次审判的费用——1000英镑。
败诉让被告精神损失巨大,罗斯金丢掉了在牛津大学莫德伦学院的教席,次年隐居于兰开斯特科尼斯顿湖畔的布伦特伍德小镇。胜诉令原告经济损失巨大,惠斯勒为支付500英镑的审判费用,不得不拍卖自己的房产和作品,次年宣布破产。这是一幅挑衅公众审美情趣的作品,所引发的糟糕后果之一。
另一位段子手,也就是当年作为学生陪罗斯金参观惠斯勒画展的王尔德说过,公众是宽容的,他们可以原谅一切,除了天才。
王尔德
后来,王尔德背叛师门,成了“为艺术而艺术”观念的扞卫者。他与老师罗斯金的反目,是不是受了惠斯勒段子的蛊惑?或许,可能,反正王尔德说过,在惠斯勒画出伦敦的雾之前,伦敦并没有雾。这不是段子,是“文艺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