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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味:当代艺术不用为社会干什么吗——陆兴华的思维错乱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作者:吴味 来源:问题主义

 

针对收藏家希克在ArtReview杂志发表文章探讨“当代艺术应当为社会干什么”这一问题所说的一段话:“在开放社会里,当代艺术是以艺术自由为特色,被完全不同(于当代中国)的范式所塑造。它必须是一种痛,而不是文化部门要求的美或和谐。当代艺术必然是不够朋友、不是朋友、没有朋友、不要朋友和得罪光朋友的。它也不是一种治疗的手段。如果当代艺术算得上是什么,那它应该是我们的集体的痛:它大多是分析性和批判性的,经常用手指捅开伤口。它不展示一个理想世界,而是展示现实,展示艺术家眼里的那一现实。”

 
希克
 
 
上海同济大学哲学教授、当代艺术研究者陆兴华在《当代艺术不用为社会干什么》一文中认为希克的文字是在说“当代艺术应当为社会干这样一件事:成为集体的痛,捅开伤口。”即是在提出“当代艺术应当为社会干什么(做事)”的观点。但陆兴华认为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这种问题不是说当代艺术应当为社会干什么样的事的问题,而是说“当代艺术应当为社会干事”这一观点本身就有问题,因为陆兴华认为:要求“当代艺术应当为社会干事”就是“在要求当代艺术应当成为一种遵命艺术了”,就是“社会和当代艺术成了合同的甲方和乙方”了。他反问:“社会是甲方吗?甲方养了乙方,所以,乙方应当为甲方做点什么?当代艺术与它所处的社会之间到底有没有这一层关系的呢?当代艺术欠着社会什么呢?”并说:“社会学家卢曼在《社会的艺术》里做了清楚的回答:没有!什么也没有欠。”“卢曼说,艺术系统是社会的一个子系统,与政治系统、经济系统、法律系统平行,耦合而一起构成社会系统。艺术系统是社会系统里的一缕,被绑定在后者之中的。艺术系统是被‘含’在社会系统之中的。艺术系统已经在社会系统之内了。社会系统是被艺术系统代表和体现的。社会是被隐含在艺术之后的。”“卢曼说:艺术只要为它自己干什么就可以了。它只须为自己干点什么就行,不用为社会或为其它的什么去干点什么的。不用再另外专门去‘为社会’干什么,因为,艺术系统是自我指称(self-reference)的,只要自己干自己的就行了,不用、不该号称要为社会去干什么。”“卢曼是从系统论和控制论来理解上面这一点的。他认为,艺术通过自我指称来改造社会;也就是说,艺术是通过改造它自己,从而去改造社会的。它不能直接出轨、出手、出墙后去改造社会;艺术无法来到社会之外、无法离开社会后再为社会干点什么的。艺术系统无法离开社会系统的;艺术系统是社会的子系统。”
 
 
陆兴华
 
 
所以,陆兴华得出结论:“当代艺术并不应当为(它所处的)社会干任何事。因为干不了,不用干,不相干,不必干。”即“当代艺术不用为社会干什么”。
 
然而,我们说“艺术应当为社会干事”到底是什么意思(内涵)呢?
 
确实,卢曼的艺术社会学认为社会是个大系统,艺术属于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这就是说艺术是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这没有问题。当我们说“艺术应当为社会干事”的时候,实际上是指艺术这个子系统在社会这个大系统中应该承担怎样的功能,这个子系统的功能就是艺术为社会所做的事。希克的意思就是说当代艺术在社会这个大系统中应当承担这样的功能:“成为集体的痛,捅开伤口。”(当然这种说法过于感性,没有什么理论价值。我的“问题主义”当代艺术理论的说法见后,详论可参阅拙著《问题主义(第一卷)——当代艺术本体论》及其出版后的相关理论文章。)这与陆兴华所说的“在要求中国的当代艺术应当成为一种遵命艺术了”以及“社会和当代艺术成了是合同的甲方和乙方”有什么关系呢?这就像陆兴华属于他自己家庭的一部分,当问陆兴华应当为自己的家庭干什么(事),难道这就是要求陆兴华成为家庭的遵命成员吗?就是陆兴华家庭与陆兴华成了是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吗?
 
 
吴味《问题主义》四卷
责任编辑:杨晓艳去阿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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