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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私家园林沦为杂院饭馆
部分名园未入文保名录
贾珺说,淑春园、鸣鹤园、朗润园和清华园等王府郊外花园都位于北大和清华校园内,因此“沾光”被划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花园本身根本不是保护对象。据贾统计,私家园林中,定为市级文保单位的有15处,区级文保单位8处。贾认为,北京私家园林的文保单位级别定的偏低,蔚秀园、吴家花园、鹿岩精舍、那家花园等10处私家花园没有列入任何一级文保名录。
贾珺说,从目前私家园林的利用来说,除了像恭王府、双清别墅等对外开放以外,用途可谓五花八门:学校、单位办公场所、幼儿园、宾馆,还有的成了消费昂贵的高级餐厅。虽然有些花园得到了复建,但贾对此并不满意。“比如位于金融街西侧的原学院胡同39号宅园,虽然经过重修,但里面的山石、水池、石桥铺地都已经被更换而不是原貌,东城麻线胡同的意园被迁建到了东四五条重建,也不是原来的结构。”园林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假山甚至用混凝土、水泥“糊弄”,“造型生硬,脉络混乱。”
保护不是一味复建
贾珺说,保护私家花园并不是一味的“复建”。就算复建,也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相应的历史文献、图照资料和遗址考古发掘资料在原址复建。
贾珺表示,由于大部分私家花园不对外开放,这也就使他们难以得到社会的认知。一些由单位占据的园林,应该通过产权置换或者共同管理的方式,经过维修后向社会开放。同时在文物部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使之得到像那些著名的北京皇家园林、苏州私家园林一样的关注和保护。
■委员建议
园林保护应有专门条例
市政协委员、北师大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万建中也一直关注着北京园林的保护现状。“中国古代园林建筑在明清时到达顶峰,而集大成者就在京城。”
万建中说,现在北京遗存的古代园林利用率都非常高,有些开发成了旅游景点,有的一部分成了办公场所,但由于很多园林没有进入到文保名录里,使得那些代表明清时期最高建筑水平的园林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尤其被一些单位使用的园林,比如一些大学校园里的园林,各单位出于自身使用需要,可能并不会以保护为目的进行开发使用。有的皇家园林甚至成了职工宿舍,古建里还有居民。
万建中认为,在保护明清园林遗产方面,应该有专门的条例,进行整体保护。这个条例需要文物、旅游以及文化部门共同来起草。因为古代园林保护不仅是古建,还涉及到水系、植被等方面,中国园林从魏晋时期就是以水为中心进行建造的,所以要进行整体的规划,不是简单修建几座复古的亭台楼阁而已。
万建中建议,抢救保护明清园林遗产,要尽快进行文物普查,把尚存的古建列入文保名录,不光是较大的园林宅院,一些民居也要纳入保护范围。同时制定全面的规划保护修缮方案,对园林的开发使用也要有明确的限定条件,不能无限制地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