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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追续权:谁应该是艺术品增值后的受益人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有关追续权的条例近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争论。追续权的产生初衷,是要帮助艺术家或其家属分享艺术品的后期交易中的获利。尽管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实行艺术品追续权不仅是规范艺术市场、保护艺术家利益的手段,也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本土艺术家在海外市场的权益,但是,在更多人看来,中国艺术品市场最早、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艺术家。
“劫富济贫”?
著名当代画家罗中立向本报记者表示,尽管追续权会给艺术家带来一定好处,但是作为艺术家本身并不一定在乎这样的补偿。
罗中立表示,回想当年,在中国还没艺术市场的时候,与他同时代的大多数艺术家还没有作品交易。在一批早期藏家收藏之后,才有了市场的观念。“那个时 候没有市场这个概念。只是拿工资来比较。我的工资当时一个月只有32块钱。一年不到400钱。一张画能卖几百块钱。等于我一年甚至两年的工资的时候,我觉 得很高很满足了。这在当时是被周围同学羡慕的一件事情。”
罗中立认为,那个时候,收藏家能 收藏画家的作品是画家自己的选择,藏家彼时彼地出的价格,是与艺术家双方自愿达成的。如果现在用这个条款去追溯,可能很多艺术家都会像他自己一样不会在 意。“因为这是他们(藏家)个人的眼光,那个时候能有人收藏你的作品,对于画家来讲是件幸运的事。这让画家自己有了些钱之后可以更好地投入创作。”
尽管,追续权在西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法案,且已在欧盟国家广泛使用。但是,这样的行业法案在多数国家并没有获得广泛支持。英国诚信拍卖行协会主席、 英国皇家古董艺术组主席尤班克(Chris Ewbank)告诉本报记者,尽管艺术品追续权的最初设计初衷是为帮助一些还在挣扎中的艺术家建立一笔基金,为艺术创作提供支持,但是他认为,这个法案并 不是很公正。“欧盟在实施这一法案的过程中,会造成资金流向的不平衡。比如,很多来自法国的艺术家获得了补偿,钱都跑到法国去了。”他说,“而且,这一法 案只是适用于公开的交易方式,如果私下交易并不一定要遵循这个法案。”
实际上,在欧洲,一方面,艺术家在实行艺术品追续权的国家未必能够享受这个权利,另一方面,在未实行艺术品追续权的国家,其艺术家的作品在实行艺术品追续权的地区进行交易时,艺术家也无权获得相关收入。
目前的中国艺术市场是一个亟待规范的市场,法律法规的健全也是必由之路。国际上已经发展成熟的经验引进中国,既要适应中国的水土,还需结合实际的状况。或许,如尤班克所说,追续权要“全世界共同来实施,才谈得上公正”。
有悖公平
中国拍卖协会常务副主任刘幼铮向记者表达了不满:“这明显是一个行业歧视!不能说某一个法律专针对某一个行业。他们的理由是因为拍卖行是最透明最便于操作的,有记录有程序。那些不规范的部分就不管了。这样做的最直接的后果就会让规范变成不规范。对市场发展的导向是错误的,会导向黑暗,导向不规范。对整个拍卖行业是不公平的。”
刘幼铮认为,法案的设立和实施要根据国情,慎重为之。“这条法案脱离了国外类似立法的初衷。当时的初衷是很多画家穷困潦倒、没有生活保障。如今中国 的一般艺术家很少有穷困潦倒需要市场接济的。”他建议国家有关立法机构要多研究国外立法的情况,参照国外的经验和具体情况,不能一贯照搬。
罗中立认为,藏家能在早期购买艺术家的作品是他们对自己判断和眼光的一种自信,同时也是一种冒险。“就像买股票一样,也有风险。这些画家也可能不会出名,也可能会。今天增值以后也是他们应该获得的收获。这是市场行为,不一定要追溯。”
可见,在艺术品增值过程中,藏家、画廊、拍卖行等个人和商业机构的操作都起到重要作用。而这部分收益的获得,是否也应该给艺术家或其家属“分一杯羹”呢?
刘幼铮认为,一件艺术品的增值的历程是复杂的,增值的背景和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是艺术家一个人的事情。他说:“艺术品的传承收藏的历史是非常重要 的,对艺术品的价格起着非常重要的提升作用。甚至超过自己本身。这部分升值的部分都归功于创作者身上,显然是他一个人承受不了的。”他向记者举例,近日有 拍卖行上拍明代名家沈周的画作,因为有吴昌硕的收藏题跋而以千万成交,由此可见,收藏的增值作用是多方面的。
华辰拍卖公司总经理甘学军曾在微博痛批追续权条例“不厚道!不公平!不明智!”。近日,他向本报记者详细阐述了三条理由:
首先,如果没有收藏家的收藏,很多艺术家的艺术作品不会得到这么大的尊崇,更不会有这么高的价位。“古往今来,如果没有收藏家的收藏,艺术家很难生 存,艺术很难传承进行。艺术家的第一桶金,支撑很多艺术家创作的第一个力量,来自于收藏者的欣赏和购买、收藏。但是,等艺术家成名后,再交易之后还要跟收 藏者收取额外的费用,这对于最初鼓励、支持艺术家创作的人是不公平的。”
其次,只针对拍卖行的交易实施追续权条例,显然也会带来市场的不公平。“如果说要实行艺术品追续权条例,就应该每交易一次就应该收取一次,而不只是单盯住拍卖行,这造成了市场规则的不公平。”
最后,如果实行追续权,一定会阻碍交易的热情,甚至从根本上阻碍收藏的热情。“如果收藏热情没有了,交易也减少了,艺术创作的直接条件和动力,艺术家的生存条件都会产生影响,这从根本上不利于创作。”
在甘学军看来,“这个法案好像是要维权,要维护艺术家的权利,荫及子孙。这种貌似公平、貌似维权的形式,损害了更大局的利益。如果法案的提出者出发点是好的,那结果会是事与愿违的。中国传统上没有这样的规矩,现实讲也没有必要。”
甘学军分析道,在目前中国艺术市场中,拍卖是对于艺术创作和艺术交流艺术传承最有用的一种形式。中国艺术品拍卖和它所带动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只不过刚刚起步而已,短短的20年,对于它所承载的历史使命,对于能够展望的发展前景来说太短了。现在所取得的成绩微不足道,还需要做很大的努力。对这种形式,一定要站在法律角度、行政管理角度去扶持推动,而不是限制和打压。
实施困难
撇开追续权条例草案所针对的对象及其态度倾向不谈,就其本身的实施而言,它也将是一项难度很高,具体操作十分复杂的条例。
北京永乐国际拍卖公司总经理董军认为条文操作起来有难度。“艺术品追续权的设计应该是十分复杂的工作,追续权升值的计算非常复杂,艺术品的市场经历的过程非常复杂,这些都说明这一条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很难操作。”
此外,他还担心该法律条文的实施将带来很多不良影响。其中之一就是会让多年来一直受到真伪问题困扰的拍卖行增加鉴定成本,“会出现把赝品指认成真品,使相关继承人非法获利的可能。”他举例说。
他认为,目前,受经济大势的冲击及市场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拍卖行处于最困难的时期,有关部门不应该雪上加霜。
如果追续权条例获得通过,在很多受访者看来都将对中国艺术市场的发展造成非常大的阻力,甚至造成无法想象的后果。中国艺术市场刚刚在国际艺术市场上 占据了一定的地位,它具有的绝大部分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需要推动和完善,而不是增加羁绊。如果条例得到通过,无疑会阻滞市场交易。而文化的大繁荣大发 展,离不开交易市场的大繁荣大发展。没有交易,何来艺术创作的热情,何来收藏的途径?没有创作、没有收藏,遑论传承?中国要输出自己的文化,要实现文化强 国,就应该从文化发展战略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以扶持为主,促进艺术市场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