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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材料社会学转换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作者:吴鸿 来源:艺术国际网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公孙龙《白马论》
白色颜料是白色吗?当一块白色的颜料被涂抹在画面上,它呈现的是“白色的颜料”自身,还是白色的光线和白色的织物抑或白色的花朵?用白色的颜料绘制出来的花朵,是鲜活的“白色的花朵”实体吗?抑或由白色的花朵的图像能够激起我们内心关于“纯洁”这个概念的意象吗?在传统绘画的认知范畴中,这个意义指称的逻辑链是成立的。
从结构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所有具有色彩特征的自然或人工合成材料,被按照标准化形成规范的色彩谱系。材料的色彩特征成为能指;而这种色彩谱系中某个色彩的特征,则成为了某种颜色这个抽象概念的指称,并成为“某种颜色”这个语言符号的所指。比如,白色颜料在视觉上所呈现出来的白色的特征是能指,而这种白色的视觉特征所指称的抽象的“白色”是所指。这是一个物质性的颜料转化为抽象性的色彩的视觉符号意义转换过程。而从完整的图像绘制过程来看,由颜料的物质性转换为色彩的抽象性的过程,还仅仅是基础性的绘画语言的语素生成环节。就像语音从自然界的万籁齐鸣中被独立出来并被赋予意义,再经过规范化和约定俗成的普遍性之后,才成为语言系统的基本语素。仅仅只有语素本身是无法形成可以表达复杂意义的语言系统的。同样,抽象的色彩概念作为基本语素,在进入到图像的绘制过程之后,还需要纳入到一套系统的绘画语言体系规范中,才能够形成完整的绘画语言。在人类漫长的形象绘画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这套系统的古典绘画语言体系规范中,包含了空间透视法则、立体光影塑造法则、色彩关系法则、画面构图法则等等。作为语素的抽象性色彩概念经过笔触的视觉具体化之后,再经由系统的绘画语言体系规范的“语法性”统一,才能够形成完整的绘画语言。请注意,在前述的物质性的颜料的色彩特征被抽象化为某种色彩的概念之后,在进入到具体的画面绘制过程中,这种抽象的“色彩概念”经过笔触的视觉具体化,又重新转化为物质性的色彩关系。最终,在绘画语言的框架下色彩关系呈现为某种物质性的视觉图像,并意指为某种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在这里,这个由合乎绘画语言规范性的物质性色彩关系所建构起来的视觉图像是语言符号,是结构语言学关系中的能指。而由视觉图像的语言符号所意指的某种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则是结构语言学关系中的所指。也即是绘画语言符号所表示出来的意义。
艾松《印记》,棉花,610×310cm,2021年
蔡坚《水平 20210135017》,布面丙烯,91×352cm,2020年
在传统的雕塑创作中,从雕塑材料到雕塑形象,再到形象所具体化的雕塑语言所意指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过程,和上述的绘画语言符号的生成逻辑是一致的。在这里,雕塑材料和绘画材料一样,都是首先丧失了其本身的作为原始自然属性的物质特性,并在此基础上被重新赋予了色彩、体积或肌理等抽象的视觉概念,成为绘画或雕塑语言体系中的基本语素,进而在造型语言的框架下,由色彩或体积关系转化为图像语言学逻辑中的能指系统。所以,在贝尼尼(Gianlorenzo Bernini)的作品中,冰冷而坚硬的大理石可以在视觉上转换为饱满而富有弹性的少女的肉体以及光滑而轻盈的丝质绸缎。
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在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符号学的“所指/能指”概念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延伸,产生了语言系统中第一系统、第二系统等的区分。第一系统中的所指对象作为符号可以成为第二系统的能指,并重新指向新的意指对象。也就是说,白色的花朵的图像所意指的具体鲜活的“白色的花朵”,能够激起我们关于“纯洁”这个心理情感概念。
一切看起来天衣无缝,了无破绽。
但是,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在揭示出传统绘画语言逻辑的符号生成机制的同时,又在其中发现了它赖以链接的诸环节之间的缝隙,并加以松动和解构。以空间透视法则、立体光影塑造法则、色彩关系法则、画面构图法则等内容为支撑的古典绘画语言体系规范,是建立在传统哲学的认识论基础之上。而传统古典哲学又是建立在一种“客观观察者”的假定性前提基础上的,也即是假定有一个观察者(人的理性或者神)能够从世界外部“客观”地观察,这种观察活动不会对世界施加任何影响。同时,这个观察者观察世界的视角,以及作为被观察对象的世界,又是恒定不变的。古典哲学家们相信存在客观的、超时空的、确定的真理,正是由此而来的。
窦付坤《24度》,石材,尺寸可变,2016年至今
方力钧《2015》局部,陶瓷,102×141×86cm,2015年
郭志锋《作品25号》局部,综合材料、木板塑钢打包带,120×120cm,2020年